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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伪康德七年(一九四O年)七月,我由人事处参事官调任哈尔滨警察厅长。在伪康德七年(一九四O年)十一月的一天,在我吃午饭后,到两点钟时才上班,听说省公署找开会,我就到省公署。在省长办公室有省长于镜涛、次长源田松三、警务厅长秋吉、警察厅副厅长园田、省长秘书官徐克城、外有警务厅的日寇二人。我到的晚,已经开始了。我听省警务厅长秋吉说,三肇地区有反满抗日分子徐〇〇的活动,杀了肇东县的日寇指导官,现在省要组织讨伐队去讨伐,要从警察厅抽调出二十个人参加讨伐队去现地,担任搜查的工作。会到这,警务厅长命令我和副厅长退席,回来准备人,由司法科和警察署司法系抽调二十个人,由警察厅司法科搜查股长叶永年带领,去省警务厅参加讨伐队。我在伪康德七年(一九四O年)十二月一日转奉天市警察局长,在伪康德八年(一九四一年)春,哈尔滨松江警察署长胡友邦转奉天市警察局城内警察署长,我又听他说,哈尔滨警察局去三肇地区的二十个人,在阳历年底快过年啦才回来,在当地抓了六七十人,把徐某以下约十余人带到哈尔滨交法院了。
在伪康德七年(一九四O年),约在八月间,哈尔滨警察厅接到省警务厅的命令,调警察警备队五十名到呼兰县去,是为了兰西县有匪情,到呼兰县去作警备应援,约过五六天,无事回哈尔滨。关于三肇事件,我派二十个人参加了讨伐,这不但是打击了人民群众的爱国起义热忱,还摧残了人民的抗日力量,给三肇的人民不知制
造了多少痛苦和灾难,所以我应当负责,向人民低头认罪。
在伪康德七年(一九四O年)十二月一日,我由哈尔滨警察厅长调任奉天市警察局长。这时候,正是伪满实行经济统制配给的开始,因为警察负着经济统制配给的违反取缔的责任,所以在伪康德八年(一九四一年)二月,警察局添设经济保安科,专负责经济违反事件的取缔,也就是说监视着人民,统治着人民,使人民在日常生活上不得自由,吃点大米白面就犯罪,买点布作衣服也犯罪,甚至买一包火柴也犯罪,人民都过着贫苦的和犯罪的生活,因此就使多少人民尤其是劳动人民,过着吃不饱穿不暖饥寒交迫的痛苦生活。奉天市在我的指挥下,执行了这个法令,在伪康德八年(一九四一年)一年间,共检举经济违反案件交检察厅处理的约有五六百件,此外未交检察厅就当时解决的,也不下数千件。
奉天市为了都市治安的维持,在清查户口之外,还实行临时的街头大检举,有时在早晨,也有时在晚上,全市同时在各主要路口检查行人,凡是认为形迹可疑,流浪无定所或无职业的人,就当时抓起来送交检察厅处理,这种检举也有时受检察厅的委托和命令进行的。奉天市在伪康德八年(一九四一年),共实行了四次全市大检举,每次约检举百八十人不等,这一年间共计约检举四五百人。危害了人民的自由,稳定了侵略政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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